关于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各涉关企业:
长期以来,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中心,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认真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缴退还工作,但仍有部分企业(具体名单附后)因资料丢失、工程竣工后未申请退还等原因没有来我局申请返还已缴纳的工资保证金。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经林区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于项目已完工但资料遗失的企业,且年限较久的,简化办理流程,由企业提出申请,业主确认,人社局劳动监察科核实是否存在工资拖欠,如无拖欠,即时退还,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1年6月30日前到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办理退还事宜。
联系电话:0719-3336088。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