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湖北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拟在全区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公布整治时间、整治对象、整治重点、监督举报方式等。
一、整治时间
集中整治时间从2021年4月至9月。
二、整治对象
全区各级行政执法部门。
三、整治重点
(一)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一是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准入退出职责。包括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等问题。二是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应取消的许可事项、证明事项不取消,该消减的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不消减,当告知的承诺事项不告知。
(二)对企业过度执法、粗暴执法问题。一是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二是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三是对首次轻微违法不认真执行涉企容错机制。
(三)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问题。一是违规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二是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以罚代管、重复罚款。三是滥用职权,同案异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在执法过程中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执法扰企问题。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已检查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任性检查,干扰企业正常运转。
(五)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问题。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歧视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职权排除、限制自由竞争。二是强制或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非必要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等活动。三是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一刀切禁止,阻碍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四是在开展专项整治、清理整顿等活动中采取普遍停产、停业措施等问题。
(六)其他涉企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除上述五类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外,各行政执法部门在全面排查中发现的其他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不合法、不公正等有悖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
四、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机构:神农架林区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监督举报电话:0719-3334881(工作时间)
举报电子邮箱:snjyfzqb@163.com
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