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松柏城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4-01 16:08:52 来源: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访问量:162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美化市容市貌,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开展松柏城区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占用公共绿地种菜、使用泡沫箱种菜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范围为:青阳河沿线、三里荒至高桥、铜镲沟等松柏建成区范围内。

二、乱搭乱建是指未取得规划、国土、建设、市政等行政主管部门许可,违法违规建设的各类木制、塑钢、石棉瓦制等临时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实施乱搭乱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公告发布一周内自行拆除违法违规建设的各类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逾期拒不自行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覆绿。

三、在通告范围内各类违法侵占公共场地、公共绿地等共用设施进行的种植蔬菜、使用白色泡沫箱种植蔬菜、乱堆乱放、在城区范围内随意丢弃粪桶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本通告发布一周内自行恢复。逾期拒不自行恢复的,依法强制执行。

四、广大群众应积极支持城区内环境整治工作,对抗拒、阻扰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神农架林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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