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区开展了阳日湾电站武山湖水库、白鱼洞电站、没鱼河电站、娘娘庙电站、松柏三级电站、宋洛四级水电站等6座电站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进行了划界,现予公示。
一、划界对象
中小型电站6座:阳日湾电站武山湖水库、白鱼洞电站、没鱼河电站、娘娘庙电站、松柏三级电站、宋洛四级水电站。
二、划界标准
水电站工程的蓄水(水库)、引水(引水渠、管道、隧洞等)及泄水(溢洪道、闸)等建筑物分别参照水库、渠道、水闸等相关工程划界标准。
管理范围:水电站管理范围包括引水、蓄水、泄水、电站厂房、开关站、管理房等建(构)筑物覆盖范围,还包括为保证管理、维修加固的需要在建(构)筑物覆盖范围外划出的一定管理范围,参照水库、渠道、水闸等相关工程划界标准结合电站实际使用权证确定。
保护范围:从建筑物外沿计起,根据工程级别不同划定外延宽度,中型外延100-300m、小型外延30-100m。
三、划界成果
勘察设计单位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参考设计洪水位,结合电站使用权证等综合因素,划定了阳日湾电站武山湖水库、白鱼洞电站、没鱼河电站、娘娘庙电站、松柏三级电站、宋洛四级水电站等6座中小型电站管理范围线。勘察设计单位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标准,结合渠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并布设了管理范围线界桩。有关节点坐标请到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神农架林区水利和湖泊局,电子邮件请发送至:417860674@qq.com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19-3333930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