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宋洛中队公开销毁机动车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14 17:00:23 来源: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宋洛中队 访问量:142

一、公告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10月3日。

二、公告事项:依法公开销毁机动车。

三、公告内容: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宋洛中队在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工作中依法扣留了一批摩托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关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到宋洛中队接受处理的机动车及拼装、报废的机动车一律予以公开销毁。

四、敬请广大车主及驾驶员在公告期内及时到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宋洛中队接受处理,公告期满将按上述规定处理。

    (附:被公告的机动车清单)

    联系人:丁警官                 

联系电话:0719-3362110

神农架林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宋洛中队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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