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人民政府关于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公告
林区松柏镇八角庙村四组农户贾学英,编号为神农架农地承包权(2016)第429021100205040077J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上岩屋”地块已经登记在陈才东、陈才兴2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编号分别为神政林证字(2004)第017678号、第017667号),且该地块水泥硬化、堆放砂石等不符合土地农业用途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依法注销农户贾学英编号为神农架农地承包权(2016)第429021100205040077J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被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如对本公告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