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神农架林区委员会《关于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经林区党委同意,林区党委巡察组将于2020年4月23日至5月22日对林区党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科技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展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以“四个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巡察以上单位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意识形态、保密工作和宗教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党规党纪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围绕林区中心工作,重点监督检查以上单位党组织贯彻中央、省委和林区党委决策部署情况;党委主要负责人重要签批件的落实情况;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的落实情况;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以及惠农利民政策落实等情况;履职尽责和服务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按照巡察受理范围,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实名举报。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组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林区党委第一巡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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