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弘扬生态文化·讲好时代故事” 征文活动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4-13 16:59:45 来源:林区党委宣传部 访问量:36

为确保“弘扬生态文化·讲好时代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公平、公正、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活动组织架构

1. 组委会

主  任:林区党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副主任:林区业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 

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  

    成  员:林区党委宣传部、林区文联、林区文旅局相关科室有关同志。

2. 执行办公室

设在林区党委宣传部,负责日常联络、稿件收集、信息发布等事务性工作。

二、作品征集与投稿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7月15日24:00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二)投稿规范

1.每人限投1篇作品

2.邮件主题格式:神农架征文+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手机号,文档命名格式: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不符合格式要求的稿件将不予受理。

3. 原创承诺:投稿即视为作者承诺作品为原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产生版权纠纷,由作者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评审组组成(共9人)

为确保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成立征文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评审专家组和监审组。

1.评审专家组(7人)

组长1人

林区党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主持评审工作

文学专家2人

省级以上作协会员、知名作家或资深教师  

文化代表1人

熟悉神农架民俗文化的非遗传承人或资深文化工作者评估文化内涵

媒体代表1人

宣传部或融媒体中心资深新闻工作者评估作品传播价值相关单位代表2人

文联、文旅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 

2. 监审组(2人)

林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组工作人员1名

林区党委宣传部文艺出版科 1名

全程监督评审过程,确保公平公正,处理申诉投诉。

四、评审流程(分四阶段,时间均为暂定)

第一阶段:作品初筛(2026年8月1日-8月10日)

由林区党委宣传部、林区文联、林区文旅局各安排1名工作人员组成初筛小组,对所有来稿进行登记和资格审查:检查格式规范性、信息完整性;剔除明显偏离主题、字数严重不足、疑似抄袭的作品;筛选出入围复评作品。

第二阶段:专家复评(2026年8月11日-8月20日)

匿名处理:将入围复评的作品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统一编号,制作匿名评审稿。

分散打分:7位专家根据统一评分标准独立打分。

评分标准如下:

评分维度

权重

评分要点

主题契合度

否决项

紧扣神农架文化主题,内容符合征文要求

文学性

30%

语言流畅优美,结构严谨,表达技巧娴熟

感染力

30%

情感真挚,能引起读者共鸣,故事性强

创新性

20%

视角独特,构思新颖,表现手法有创意

文化价值

20%

对神农架特色文化的挖掘深度和传承价值

汇总排序:工作人员回收专家打分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每篇作品的平均分,按得分高低排序,提出拟获奖候选作品名单。

第三阶段:终审合议(2026年8月21日-8月30日)

召开终审评审会议,评审组全体成员及监审组参加:

讨论评议:对进入终审的候选作品进行逐一讨论,重点核查,作品的政治导向和价值取向, 是否存在抄袭、套改嫌疑(必要时进行查重检测);

表决确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复评分数,通过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最终确定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名单。

监审组全程记录评审过程和表决结果。

第四阶段:公示与发布(2026年9月1日-9月15日)

结果公示(9月1日-9月7日):将拟获奖名单在神农架林区政府网站、融媒体中心官方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监审组负责核查处理。

正式发布(9月中旬): 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印发获奖通报。

颁奖仪式(适当时): 结合文化旅游节、节庆活动等,举办颁奖仪式暨优秀作品分享会,邀请获奖作者参加,现场诵读作品,分享创作心得。

五、活动预算(总预算控制在5万元以内)

预算项目,奖金部分39000元

一等奖3名×3000元  

二等奖5名×2000元 

三等奖10名×1000元  

优秀奖20名×500元  

    执行费用,11000元

含:奖牌及证书制作,专家评审,宣传推广,获奖作品集印刷,颁奖仪式等。

六、成果运用

1.媒体发布:所有获奖作品在神农架融媒体中心平台(神农架新闻网、微信公众号、APP)、开设专栏陆续刊发。

2.向上推荐:择优推荐至《湖北日报》《长江文艺》《神农架文艺》等媒体和文学刊物发表。

3.结集出版:如经费允许,精选优秀作品编印《神农架故事——优秀征文作品集》,作为神农架文化宣传品。

4.文旅融合:优秀作品可转化为景区解说词、导游词、短视频脚本等,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征文组委会负责解释。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细则所有规定。组委会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微调评审时间安排的权利,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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