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月23日,重庆市沙坪坝区王某某在朋友圈散布谣言称“重庆沙坪坝、江北区、渝北区开始管制”,经查,王某某是道听途说后,为博人眼球,编造、散布谣言,制造恐慌,被警方行政拘留。
释法:
问:这个案例中,王某某造谣说重庆的几个区开始管制了,这个谣言可能会引起部分市民的恐慌,这种情形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答:一是民事责任方面来看。在民事法律关系领域,网络传谣多见于侵犯公民隐私权、名誉权和法人名誉权等,在民事责任承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二是行政责任方面来看。这方面的规定在实践中适用的应当是最普遍的。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五条有明确规定,编造并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而进行传播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其业务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许可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对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三是治安管理上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当中,对于这类违反治安管理和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明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四是涉刑犯罪方面来看。编造和传播疫情谣言还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我国刑法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应当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来定罪处罚,对于这个犯罪行为,法律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编造和传播虚假的恐怖信息,那么面临的处罚还要严重一些。
问:王某某的行为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答:王某某的行为肯定是违法了,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王某某将会面临治安拘留、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王某某的行为还达不到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
问:如果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就是这种特别恶劣的情形,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答:如果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煽动分裂国家罪”,犯这个罪的,法律规定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首要分子或者有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犯这个罪的,法律规定也是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对于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问:我们前面其实有说到,有的人是故意造谣传谣,有的人是不明所以,没有判断力,以为是真的就转了,对此类行为,有什么需要提醒居民的?
答:我们正处于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打开网络,各种眼花缭乱的信息便会主动或被动地闯进来,基于学识经验的不足、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我们很难辨别信息的真假。2020年开年是比较艰难的开端,整个国家的脚步都放缓甚至停止了,目前抗击疫情正处在关键阶段,但是人民的言论从来没有停止、人民的批评和监督没有停止,虽然言论自由、批评、监督的权利是宪法赋予我们的合法权利,但是在目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者点击量,在微博、微信、论坛等故意编造或者发布关于疫情的虚假信息,轻则构成侵权,重则可能涉嫌违法,面临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更有甚者还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从我个人自身的角度来讲,对于网络上充斥的各种信息,我一般都是抱着“学习”、“了解”的态度,对于不熟悉的领域,很少会发表意见或是不假思索地传播,主要是确实明知自己在其他领域的知识、经验不足,另外也是知道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我相信大多数市民及网友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但是不排除一些人不动或者盲目的行为会突破权利行使的边界。所以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及网友,特别是青少年朋友,我们每个人对自己不能分辨的网络信息或者疫情信息等,不要轻信或盲目转发,更不能添油加醋的制造恐怖气氛,建议大家多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和权威媒体的报道,切勿造谣、传谣、信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