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一职工公车私用丢了饭碗
神农架新闻网(神农架报)(记者王欣 通讯员沈纪轩)神农架林区纪委3月2日通报,春节期间查处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林区1名职工因公车私用被辞退,另有2人被处理。
通报显示,2018年2月12日晚8时30分左右,林区妇幼保健院后勤人员舒贵安(非中共党员,公益性岗位)驾驶鄂PW0386号车辆到水池垭办私事,于当晚10时左右将车停回妇幼保健院。
经林区卫计委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舒贵安辞退处理。妇幼保健院后勤总务科科长李兴林、执行院长刘芙蓉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工作约谈处理。
据了解,2016年3月4日,神农架林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区直单位171辆被取消的公车全部封存,拍卖、处置。2017年6月20日,全区169辆公车印上“公务用车”标记,向公众亮明“身份”。元旦春节期间,神农架林区纪委运用公安“天眼”系统,对84辆公务车辆的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共发现23辆公车有使用痕迹,经核查均按要求进行了报备。
责任编辑:昝林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