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农业农村局办理首例由刑事处罚转为行政处罚案件
发布日期:2024-03-05 09:41:39 来源:神农架融媒体中心 访问量:121

神农架新闻网(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 房泽洋 通讯员 许光彬)近期,林区人民检察院查处一起使用电鱼的方法破坏渔业资源的刑事案件,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主动接受处罚,决定不予起诉,移交林区农业农村局对其实施行政处罚。此案件是林区农业部门办理的首例非法电鱼由刑事案件转为行政处罚的案件。

林区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按程序依法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3年7月18日,在红坪镇官封村河道内,使用电鱼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捕获野生鱼长江鱥0.614千克,当事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林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两名当事人分别给予处5000元罚款,对破坏渔业资源造成的损失,与当事人签订了生态补偿协议,出资10000元购买鱼苗用于开展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

审核:易先骏 昝林红 编辑:蒋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主办单位: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承办单位:神农架林区融媒体中心
鄂ICP备2021011370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