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
发布日期:2024-04-03 15:49:57 来源:神农融媒体中心 访问量:78

神农架新闻网(神农融媒体中心)(记者 易先骏)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合理支持改善性需求,林区优化调整了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优化调整后的政策从4月2日开始执行。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支付商品房购房首付政策。林区内的缴存职工,在符合林区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下,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商品房购房首付款,提取金额打至开发商账户,此政策适用代际互助(购房人可是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调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将提取代际互助关系拓展到夫妻双方父母,暨加装电梯提取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是本人、配偶、子女、双方父母。

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取消销户提取限制。灵活就业人员若在中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被限制账户且无在途业务的,当住房公积金确定不再缴纳时,可申请提取账户全部余额,不需要封存六个月。同时,将灵活就业人员贷款额度、贷款用途、贷款次数等政策调整至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

住房公积金自主缴存政策。林区内的缴存职工,即开户之日起连续缴存满6个月的,可通过自主缴存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自主缴存金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年缴存总额不超过林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当年缴存额上限。

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取消区域限制,不再限制缴存职工必须是省内异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与本地贷款额度一致。

审核:易先骏 昝林红 编辑: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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