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交通查处首例网约车非法经营行为
神农架新闻网(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东东)近日,神农架林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开出首张涉及网约车违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年3月4日接12345转办投诉:一辆白色越野车在松柏镇非法运营拉客。支队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起投诉开展调查:涉事车主于2024年2月28日在滴滴平台注册,2024年2月29日开始接单,未办理相关合法证件,截至2024年3月6日共接14单,共计收费200元。该车驾驶员无法提供《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涉嫌未取得《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支队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在锁定了其非法从事网约车客运经营行为的证据后,依据相关法规对其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主动缴纳了叁仟元的罚款,并承诺不再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非法经营“网约车”严重扰乱客运市场秩序,且无法对乘客安全提供有效保障。林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始终保持对非法营运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持续净化林区客运市场,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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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审核:罗任 昝林红 编辑:蒋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