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税务部门执行100余例“首违不罚”
神农架新闻网(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 喻玲 通讯员 孙玲) “税务部门给企业改错的机会,这样的执法方式让人感到温暖,也让我深受教育。”7月26日,神农架钟义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钟秀元拿到“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连忙给林区税务局松柏分局工作人员打电话致谢。
7月初,由于神农架钟义建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疏忽,错过了税务申报时间。钟秀元得知情况后,马上赶到松柏税务分局说明情况并承认过失。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和审核相关资料后,该公司是初次发生税收违法行为,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遂对其作出了不予税务行政处罚的决定。
“这是公司第一次犯这样的错,虽然金额不多,但行政处罚会影响企业信用,进而影响公司贷款和业务拓展。” 钟秀元说,得益于税务部门柔性执法,企业免罚。
“自‘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实施以来,我们给企业留出足够容错空间,简化‘不罚’办理流程,帮助市场主体成长路上走得更稳健。”林区税务局松柏税务分局局长赵宗泽说,部分中小企业和新登记市场主体了解税收政策不深入,可能产生轻微税收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给了市场主体主动“纠错”的空间。今年以来,松柏税务分局累计为103户次纳税人免除罚款,并及时修复企业纳税信用。
据了解,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二是危害后果轻微;三是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
审核:陈东东 马黎明 编辑:蒋宁






